2021-2023年南海新交通结构及装饰装修设施委外维保项目(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4-25项目编号:0658-21021K10231
1.招标条件
2021-2023年南海新交通结构及装饰装修设施委外维保项目(第二次招标),招标人为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南海新交通车站、正线、辅助线、环岛车辆段及相关出入场线主体及附属等。
2.2项目概况:按《运营事业总部结构维修规程》、《运营事业总部装饰装修维修规程》(如有更新,以最新有效版本为准,以下同)及招标人要求,对南海新交通结构(隧道、车站及其附属建筑物、车辆段、桥梁、涵洞、地下室等建筑结构)及装饰装修设施(正线、车站、车辆段的天花、地面、墙柱面、防火、门窗、土建二次结构、座椅、垃圾桶、栏杆和扶手、路引标识柱及房建附属设施、人防门设施、区间疏散平台等)进行日常巡检、养护维修、故障维修、应急抢修及其他临时性任务等工作。(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服务期限:本项目合同总服务期限为25个月,其中:
第一阶段(雷岗站-三山新城北站(含三山新城北站岔区及环岛车辆段)):检修人员须于2021年5月28日前完成进场,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签发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第二阶段(三山新城北站(不含岔区)-林岳西站):根据招标人需要组织检修人员进场,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签发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2.4 招标范围:详见用户需求书。
2.5 招标控制价:6,707,890元,其中总价包干部分3,296,671元,单价包干部分3,411,219元。投标单位的报价不得低于其成本价或高于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也不得高于总价包干及单价包干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资格审查方式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两项资质:
(1)具备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限结构补强)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的资质。
4.2.2投标人必须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2.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3.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市政工程专业或建筑专业等相关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4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4.4.1 投标人在近 五 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具有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400万元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隧道或桥梁或装饰装修施工或维保项目或防水堵漏或结构补强项目业绩。
备注:
(1)同类项目业绩是指: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隧道或桥梁或装饰装修施工或维保项目或防水堵漏或结构补强项目业绩。
(2)项目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和合同复印件,其中合同复印件须表明项目标的、价款、订立时间和签字盖章等页面。
4.5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在处罚期内)。(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采用现场购买或电子邮购的方式接受投标登记。具体操作方法:
(1)现场购买方式:
投标人凭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和投标人授权报名委托书及报名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中区1座23层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2)电子邮购方式:
投标人将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和投标人授权报名委托书及报名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到871866058@qq.com邮箱并将招标文件费交纳到以下账号:
户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账号:44001668835053000933
开户银行:建行佛山华远东路支行
备注:结构及装饰装修设施委外维保项目(第二次招标) 。
报名登记联系人:李小姐 0757-83939009, 传真: 0757-83939018
5.2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4月25日08时30分起至2021年04月30日17时30分止。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 9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
√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要求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及时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8日14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18日14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中区1座23层开标会议室)。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以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1.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佛山地铁湾华控制中心13F
邮编:528000
联系人:柯冠杰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中区1座23层
邮编:528000
联系人:苏工
电话:0757-83921423
传真:0757-83939018
电子邮箱:1817984396@qq.com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